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网站”、“十佳新媒体”、“新媒体创新之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2-25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在校党委领导下,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导向,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形式不断创新,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树立形象、舆论引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强化我校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大宣传”工作格局的形成,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济院字〔2017〕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十佳网站”、“十佳新媒体”“新媒体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该奖为集体奖,名额15个,颁发奖牌。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该奖为个人奖,名额40个,颁发荣誉证书。

(三)十佳网站。该奖为集体奖,名额10个,颁发奖牌。

(四)十佳新媒体。该奖为集体奖,名额10个,颁发奖牌。

(五)新媒体创新之星。该奖为个人奖。名额30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要求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组织机构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担任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正式教职工担任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责任明确,分工有序,人员落实。

2.工作体制完善。认真贯彻《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形成了及时采写、认真审核、主动投稿的工作体制;制定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对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有必要的软硬件保障。

3.工作成效显著。积极主动撰写、提供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栏目内容充实丰富,更新及时。

4.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有效的活动载体,经常性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理顺情绪、振奋精神、构建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注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策划和撰写水平突出;遵守上级新闻宣传工作纪律,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有关规定;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了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职责。

2.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

3.关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积极推荐本单位先进经验,及时向校内外新闻媒体提供线索或撰写新闻稿件(含摄影作品),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4.每个单位推荐1名新闻宣传工作候选个人。

(三)“十佳网站”

1.网站上传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无任何商业链接。

2.网站纳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中,有规范的网站管理、审核制度,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信息更新及时,有单位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3.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与学校网站链接顺畅,能方便快捷的服务师生。

4.版面设计新颖、布局合理,网站二级页面要与首页风格协调一致。

(四)十佳新媒体

1.学校和二级单位及相关群团组织管理的各类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倡导时代主旋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

3.新媒体建设管理纳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中,建立相应的内容更新保障机制。

4.媒体日常运营良好并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粉丝数量、阅读量与转发量,内容丰富且具有较强互动性。

5.积极参与学校官微及新媒体联盟活动。

(五)“新媒体创新之星”

1.包括新媒体指导教师或运营团队学生,在学校各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中做出较大贡献的老师和学生。

2.具有较强“互联网+”意识能力,主持策划过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宣传实效,宣传案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新媒体原创内容、采编、运营、技术创新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有新媒体平台的单位每个新媒体平台推荐本单位教师或学生1-2名候选人。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申报情况填写附件中对应的《申报表》。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将以新闻报道的发稿数量、发稿质量、发稿层次为首要评选标准。十佳新媒体评选将以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粉丝数量、阅读量与转发量为首要评选标准。(请各单位如实填报各相关数据信息)。

(三)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具体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组进行统计、核查、评选,并进行颁奖表彰。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于2022年3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A405办公室),电子申报表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jnxyxc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单位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优”。联系人:李利,联系电话:3196028--203

附件1:济宁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济宁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济宁学院“十佳网站”申报表

附件4:济宁学院“十佳新媒体”申报表

附件5:济宁学院“新媒体创新之星”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