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文明委的大力支持下,以“讲认真、出精品”为工作总基调,坚持立德树人,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丰富创建工作的手段和载体,提高了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文明素养和校风、教风、学风发生了深刻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顺利通过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连续10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按照《济宁学院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济院党办〔2016〕25号)、《济宁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细则》(济院党办〔2010〕28号)、《济宁学院文明创建工作暂行办法》(济院党办〔2018〕15号),为进一步总结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经验,选树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校文明委将于近期对2018年度文明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二、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师生员工中威信高。创建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有领导机构,有工作队伍,有经费保证,有完整档案资料。创建活动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按照学校发展战略要求,机关单位管理高效,作风优良;干部服务教学、服务科研、服务师生意识强,对师生反映的问题按规定及时答复、及时处理。教学单位深化内涵发展,办学绩效突出;重视师生创新能力,开展各类教学创新实践活动,培养一流人才;把学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学科高点、培育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增长点。服务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社会责任,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3.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理论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日常考勤制度。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无学术不端行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管理单位网站,严格执行学校舆论宣传管理规定。积极在校内外媒体上开展新闻宣传,扩大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师生员工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4.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办事公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5.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环境建设规章制度健全,办公环境整洁,有治理环境卫生的具体措施。有效开展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卫生检查成绩在学校处于前列。
6.综合治理状况良好。能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师生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三、负面清单
评选表彰年度内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本单位2018年文明单位资格:
1.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的,或干部师生中有违法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2.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邪教活动、赌博、封建迷信、婚嫁丧葬大操大办得不到有效制止的;
4.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
5.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与文明单位称号不相符的事件和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不力,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重视,不能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等重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或在文明城市测评和专项工作测评中严重失分的;
7.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中有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8.在文明单位评选中弄虚作假,或在评选后出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
四、考评程序
1. 自查总结。根据《济宁学院创建文明单位考核指标》(见附件1),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表(一式一份,盖本单位章)交至行政楼A405校文明办,联系人:张莹莹,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nxyxcb@126.com。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3196028
2.网络公示。将各单位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汇总,在学校主页和校文明办(党委宣传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 征求意见。考核评选期间,分别征求党办院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教师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意见。
4. 综合评定。考核评选组根据自查汇报、调查核实、走访情况、网络公示,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综合评价,提出考评结果,报校文明委研究确定。
附件:1.济宁学院创建文明单位考核指标
2.济宁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
济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