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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倡议书

信息来源: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 2018-11-15浏览次数:

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对济宁建设道德文化首善之区的殷切期望,顺应了济宁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是创城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置身其中,把创城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全力推进。为认真落实济宁市委、市政府“抓实、抓细、抓紧、抓严”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在全体师生员工中认真开展“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在此,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深刻认识、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大意义,自觉学习宣传文明出行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自觉维护交通文明,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下列不文明行为:1.驾驶机动车、电动汽车时,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乱鸣喇叭,挤占毁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缘石坡等行为;2.驾驶非机动车时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挤占人行道、盲道等行为;3.步行行走时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4.出入公共场所时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垂范者。创城是一场综合性战役,作为每位师生,做到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逆向行驶、礼让行人、爱护公物等并不难,只要我们坚持把“小”的行为长期做好,就是对创城工作的最大支持,就一定能在点滴中提升整个城市的文明。要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的榜样,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积力之所举,即无不胜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济宁学院文明办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