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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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2-27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2018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表彰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的决定》,决定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为感谢国际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向阿兰·梅里埃等10名国际友人颁授中国改革友谊奖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学习的通知》精神,现就向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先进事迹。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是改革开放奇迹创造者的杰出代表。他们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他们每一个经验的取得和积累,都来自他们孜孜不倦的实践探索。全校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学习他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勇立时代潮头、锐意改革创新;学习他们刻苦钻研业务、苦练过硬本领的职责担当,干一行、精一行。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的先进事迹。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以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改革创新。

二、把学习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先进事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与时代同频共振、同向同行,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极强的榜样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和带头作用,把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先进事迹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进行深入学习。要把学习先进事迹作为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的具体实践,组织党员干部明确前进方向,切实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自己、感染自己、鞭策自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为榜样,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边查边改,即知即行,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抓住用好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大好机遇,以更大力度狠抓落实,推动全校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开创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