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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民基本道德行为四十则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3-09-30浏览次数:

一、社会公德

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爱集体,惜公物。
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
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勇竞争,敢创新。
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
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勤劳作,奔富裕。
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
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重情义,知感恩。
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