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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微电影(动漫)”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5-17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根据济宁市《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届“法治微电影(动漫)”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特举办“法治微电影(动漫)”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征集、评选高质量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在全校范围内传播共享,以此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为法治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内容要求

1.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

2.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宣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

3.围绕学习宣传宪法,宣传解读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展示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4.围绕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具体内容,充分展示民法典实施以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成果。

5.围绕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费者维权、国家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社会救助等与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领域,深入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在学校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理念。

7.围绕社会热点事件和师生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深入宣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8.围绕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宣传“法律十进”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情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民守法。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表现形式为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动漫。

2.视频格式为输出高清MP4或MOV,分辨率1920*1080,帧速率25P或50i,编码类型H264,码率不低于20m/s;音频编码为MP3或WAV,音频采样率48000HZ;字幕设置统一使用唱词字幕,在字幕安全线内居中,字体黑体,48*48,白字黑边,黑边2像素,全屏无遮幅,无需在视频及角标中注明制作单位。微电影、微视频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动漫时长控制在3-5分钟。

3.参赛作品应是2020年以来产出的原创作品,以新创作品为佳。

4.参赛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

5.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获奖作品的使用

主办单位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参赛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五、评选程序

1.制作申报(5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单位依据有关要求拍摄制作,并按时限参赛,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2.作品评审(6月份):在初评筛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

3.宣传展播(7月份):评选出的法治微电影将通过学校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同时择优向济宁市推荐选送。对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六、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参赛方式

参评作品须标明参赛作品片名、类别、时长、制片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将参赛作品、作品信息和申报表打包发送作品征集邮箱。

联系人:侯汶秀

邮箱:767178106@qq.com

电话:15563725058

附件:法治微电影(动漫)大赛作品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团委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