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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校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2-02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目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6)6 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鲁教法函(2016)10号)精神,现将我校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学习日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开展全校宪法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2014年国家宪法日设立后,我校已连续开展了两次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产生了良好效果。今年,我校要在前期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范围,丰富活动形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校宪法学习日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认真组织参与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

今年12月2日,教育部将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师生登录普法网(https: / /www.qspfw.edu.cn ) ,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三)广泛开展我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主题,开展宪法晨读、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辩论赛、主题党日团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和经济与管理系将于12月4日和5日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四)组织2016年度全校干部普法考试

今年是全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济普法办[2016]1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副科级职务及以上干部参加2016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请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时参加考试,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五)推动形成宪法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要持续开展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要加强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营造全员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在今年宪法学习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jnxyxwzx@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