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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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开展文明出行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7-04-01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按照省文明委、市文明委部署,我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师生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为重点,以规范文明出行为切入点,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目标,杜绝出行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山东建设,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重点任务

   一是以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为重点,维护公共交通。

   二是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为重点,维护公共秩序。

   三是以治理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为重点,维护公共环境。

   三、实施步骤

   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3月底前):根据上级文明委要求,下发活动通知,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4月-11月):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掀起活动高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

   持续深化阶段(2017年12月-2019年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出行成为行为习惯和文化自觉。

   四、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文明出行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重要指标。要在师生员工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公民文明出行规范,积极倡导规则意识、公德意识,展示文明出行“最美瞬间”,监督、曝光和抨击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师生文明出行意识,提升“孔孟之乡、礼仪之邦”文明形象。

   二是开展“四进”活动。通过组织宣讲、举办讲座等多种形

式,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宿舍、进网络活动。

开展学生文明出行教育活动,将文明出行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劝导、文明巡访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注重示范带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文明出行作为文明创建工作重点,通过道德讲堂、签名承诺、座谈讨论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要发挥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的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学习道德规范和承诺践诺活动。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劝导、文明巡访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强化文明创建考评。济宁市文明委印发了《济宁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文明出行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并在复查推荐评选中增加分值权重。从2017年第一季度开始,市文明办运用实地考察、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考评,通报考评结果。我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学习转载各级各单位关于文明出行的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和经验做法,确保文明创建取得实效。

 

 

济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