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学院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学校决定组建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请按照法治工作联络员选任条件,明确1名法治工作联络员。请于12月30日之前将名单(姓名、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jk232006@163.com。
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