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济普法办[2017]13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全校中层职务及以上干部。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4日0时—12月19日24时,参考人员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www.jnsfxzw.gov.cn)或济宁普法网(http://jnpf.jnsfxzw.gov.cn:8888)“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0-24日,集中5天时间进行网上考试。
四、考试方式与地点
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考生登录平台后,选择试卷进行答题。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4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判断20题,每题1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201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学习考试题库”已上传至济宁市司法行政网、济宁普法网考试平台,参考人员完成注册后,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考试。12月20日0时-24日24时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或济宁普法网“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正式考试。
考试地点自主选择。
五、有关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安排,确保单位中层职务及以上干部参考率达到98%以上。
(二)凡属参考人员范围的干部均需参加考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济宁市普法办将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应参考人员名单录入系统后台,与报名注册名单进行比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网上考试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加盖我校宣传部公章后报送市普法办备案。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低于80分),12月25-29日再次登录考试平台进行补考,系统于12月29日17:00时自动关闭,全市干部普法考试截止。
(三)普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报干部所在单位。根据济宁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文件规定,对不参加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在本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推荐为上一级领导职位的候选人,不得授予执法权限。
(四)请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知每位副处级职务及以上人员,务必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201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参考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xcb@126.com。联系人: 李树亮。联系电话:3196028。
附件
1.201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参考人员花名册
2.普法考试平台操作手册
3.2017年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题库
济宁学院党委组织部
济宁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