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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济宁市巾帼文明岗”和“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0-25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各行各业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成长成才,进一步凝聚推动济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巾帼力量,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济宁市巾帼文明岗”“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范围和名额

此次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寻找符合条件、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1名。

二、寻找条件

(一)“济宁市巾帼文明岗”条件

1、岗位人数在6人以上(包括6人)的岗位女职工占50%以上,3-5人(含3人、5人)的岗位女职工占60%以上,岗位负责人为女性。

2、岗位成员整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讲文明、重礼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

3、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制度健全,没有违法乱纪事件发生,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本行业或系统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带动性。

5、“济宁市巾帼文明岗”不重复授予。

(二)“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工作创新。在一线岗位工作,发扬“四自”“四有”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作风优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不重复授予。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寻找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将寻找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严格推荐审核。各部门单位要对拟推荐的候选集体(个人)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注意推荐集体(个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学校工会(妇委会)对候选人将组织专家评选,候选集体(个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市妇联申报。

1)推荐表一式两份

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份

3)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

4)相关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

推荐表、事迹材料、名单汇总表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所有材料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行政楼A50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周颖

联系电话:3196032

电子邮箱:jnxygh506@163.com

附件:1、“济宁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推荐表

3、“济宁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4、“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推荐名单汇总表

                          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