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依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决定对系(院)党总支(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抵御非法宗教传播和邪教渗透、强化理论武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
二、考核程序
(一)开展自查。各系(院)党总支(党委)对照《2020年度系(院)党总支(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开展自查,撰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总结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1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A4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nxyxcb@126.com。
(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进行,主要查看系(院)党总支(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支撑材料,并对照量化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折算为《济宁学院系(院)2020年党建考核指标》中“思想政治”指标得分。
(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在单位自查、实地考核及日常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系(院)党总支(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汇总,综合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结果。各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另行安排。
联系人:张强国 3196028-201
附件:2020年度系(院)党总支(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
济宁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