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于2019年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为确保“质量月”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山东质量建设质量强省
二、活动重点
围绕“共创山东质量建设质量强省”主题,开展2019年全校“质量月”活动。每周组织不同的主题活动,全方位参与质量提升行动,烘托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环境氛围,针对教学改革、日常管理、科研创新、校地校企合作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果,积极打造质量品牌,并认真予以梳理总结,不断打造我校教育质量发展新生态。
三、活动安排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升质量意识。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宣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1〕号)、《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师生全员质量意识和高质量发展意识。
(二)广泛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学分制改革、新生入学教育、教师节庆祝活动等工作,组织开展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推广应用、教育教学成果梳理、服务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优秀教师课堂教学观摩、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课堂教学管理规范化、优秀学生经验交流、实验室开放日等系列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做好活动谋划。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活动动员和部署,保障“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效果。
(二)创新活动组织形式。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创新活动内容,突出活动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让“质量月”活动融入学校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紧密相结合,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报道。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2019年9月19日
附:济宁学院2019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
济宁学院2019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
共创山东质量建设质量强省
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质量获得感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
质量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提升质量效益推进新旧动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