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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评2016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6-27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济宁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6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52号),经研究,现将我校组织推评2016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二、推评数额

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从教风范、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学风教风优良,师德高尚、关爱学生,在师生中威信高。

4.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组织单位

我校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推评工作,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按时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推评活动。要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层层推优选拔。

2.请于7月5日前将《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候选人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我校党委宣传部宣教科邮箱:szzzhp@163.com

 

附件: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工会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