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对校园网新闻发布的管理,学校下发了《济宁学院校园新闻发布管理规定》(济院党办[2014]10号)。请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稿件,特别是在报送稿件时,一定要注明撰稿人、新闻图片提供者和审核人,同时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经审查无误后,上传新闻中心邮箱(jnxyxwzx@163.com)。同时请各单位将通讯员和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名单加盖本部门公章于7月1日前报新闻中心(A406室)备案。
党委宣传部
2014年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