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依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决定对二级学院党委和职能部门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思政工作改革创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加强阵地管理、加强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等。
二、考核程序
(一)开展自评。各二级学院党委和职能部门党支部对照《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要点》开展自评(职能部门党支部结合负责工作开展自评),撰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自评报告,总结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少于四分之一篇幅。
(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与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同步进行。
(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在单位自查、实地考核及日常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汇总,综合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三、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党委和职能部门党支部将自评报告在1月10日前发送至宣传部jnxyxcb@126.com邮箱。
联系人:杨朝 联系电话:3196028-204
附件: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2024年度)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