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2014-10-16
各单位、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月活动,根据学校安排,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开学以来开展活动的情况及下一步活动安排于10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邮箱:jnxyxwzx@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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