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30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成立山东高校“两学一做”宣讲团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56号)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济院字〔2016〕12号)的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济宁学院“两学一做”宣讲团(济院党办〔2016〕19号)。现将我校“两学一做”宣讲团宣讲题目公布如下:
济宁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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