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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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推荐教师参加“美术出版杯”山东省第三届教师书法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06-13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美术出版杯”山东省第三届教师书法大赛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16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教师参加这次书法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歌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伟大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作品文字书写要符合汉字规范和书写规范,书体自选,限毛笔书写。

    3.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或六尺对开,一律为竖式。

    4.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1件。

    5.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禁止抄袭、代笔。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展览结束后退稿。

    三、参赛方式

    各系(院)、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教师参赛。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美术出版杯”山东省第三届教师书法大赛登记表》(见附件)和参赛作品照片(不低于20M)电子版发送到学校宣传部邮箱:jnxyxcb@126.com,联系人:张强国。

    四、评审及活动安排

    大赛将聘请著名书法家和书法教育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和奖项。获奖作品由作者接到组委会通知后寄送到指定地点。拟于2019年9月8日举办“美术出版杯”山东省第三届教师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展。

    五、主办单位和参展单位义务和权利

    1.组委会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赛作品的安全。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作品损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

    六、奖励方式及作品处理

    1.获奖作品奖项设一等奖20件、二等奖40件、三等奖60件,优秀作品若干件,以及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教师赠送作品集。

    2.获奖作品结集出版《杏坛翰墨——“美术出版杯”山东省第三届教师书法大赛获奖作品集》。

    3.获奖名单由主办单位下发文件并通过相关网站公布。

    4.获奖教师参加“美术出版杯”山东省第三届教师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展。获奖作者可获得教育厅有关部门组织的书法骨干教师培训资格。

    5.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参展作品退回获奖教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伟(电话;0531-82098174)、李兆旭(电话:0531-86193019)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美术出版社。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