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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选展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10-27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和拓展校园文化建设新思路、新载体、新形式,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在教育部思政司指导下,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与光明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了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选展示活动。按照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选展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单位推荐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6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6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学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4.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5.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6.推动学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7.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推选要求

1.推选数量

每个单位限1项。

2.相关材料

(1)《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成果文字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

(3)可同时报送有关附件材料。

3.报送要求

《推荐表》电子版、成果文字说明材料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xwzx@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济宁学院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材料”。成果有关附件材料如有照片和纸质,请同时送至党委宣传部宣教科A406室。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后推荐到省委高校工委1项。

4.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7日